东莞一男子认为绑架卖淫女有利可图,因为“她们不会报警”,于是多次绑架卖淫女,向其亲友索要赎金,绑架期间他还强奸对方。该案经两审后,涉案男子齐某良因犯绑架罪、强奸罪获刑17年。
2012年9月,齐某良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市第三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2013年7月刑满释放后,他没有找工作,反而动起了绑架卖淫女勒索钱财的念头。他多次以带卖淫女外出过夜为由将对方绑架,其间还强迫与对方发生性关系,直至其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