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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聂磊案:原反恐支队长受贿获刑8年半

[2015-11-23 16:47:03]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海章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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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山东青岛市李沧区法院新闻发言人证实,青岛市公安局反恐支队原支队长赵敏(副局级)涉嫌受贿罪案一审日前宣判,赵敏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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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公安局反恐支队原支队长赵敏

  法院审理认为,赵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444.83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中索取他人财物共计13万元,对索贿部分应从重处罚。

  “建国以来青岛最大的黑社会组织头目”聂磊自2010年被抓后,引发青岛警界持续震荡,超过50名官员落马,包括青岛市公安局原局长王永利,原副局长杨加平、姜集喜以及青岛市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王延球。赵敏是其中一例。

  据通报,17年间,赵敏以权谋私,非法收受、索取涉黑团伙头目聂磊等人所送财物达444.83万元。其中,2009年,赵敏利用担任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聂磊及其青岛全濠实业公司在崂山区午山社区拆迁中提供帮助,并为聂磊请托的人员在公安内部职级晋升中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聂磊给予的名人字画6幅,价值242.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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