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图片
2007年,赵敏担任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党工委书记时,还曾向港西社区书记隋某索要现金4万元,向王哥庄建筑公司经理王某索要现金9万元,用于购买崂山区中春奇石馆的崂山绿石。
2014年7月,赵敏主动到青岛市纪委交代了收受他人6幅字画的事实。同年10月21日,赵敏被双规后,又如实交代了收受他人财物202.65万元的事实。案件审理期间,赵敏的亲属主动退赃189.65万元,崂山区中春奇石馆刘某退缴赵敏用赃款购买的崂山绿石2块。
注意到,与赵敏同一时间段被立案侦查的青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七大队副大队长彭明科(副处级)、三大队副大队长于健(副处级)已于今年3月被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还未有庭审的消息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