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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子6年性侵女儿134次 获刑18年

[2016-01-03 07:23:24] 来源:未知 编辑:桃之妖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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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台北巿1名父亲被控从女儿11岁起,为满足自己性欲,在住处房间、厕所、后院性侵女儿6年,达134次。台湾“高等法院”日前判这名父亲18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被害少女于2012年3月间工作结束,由父亲载送返家后,因使用金钱问题及交友问题与父亲发生激烈言语及肢体冲突,少女在争执中对家人揭露遭父亲性侵情形,却不获在场的母亲及哥哥相信,愤而吞灌精油、持玻璃杯敲打头部并欲喝漂白水、洗发精、洗碗精及持刀自残,幸好哥哥抢下刀子、漂白水等物并予以安抚,少女才停止自残。

  被害少女隔天后将相关情形告知工作处所的主管,经这名主管通报学校后,全案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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