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至此毫无悔意,也没有对我表示道歉,恳求法庭对其严惩。”1月12日,江苏启东东辰公寓爆炸案在启东法院一审开庭,被害人朱某花在庭后接受采访时表示,“我绝对不会原谅他(其丈夫)”。
冲天火光
2015年2月5日19时许,家住东辰公寓4号楼的业主季某正在楼下指点妻子倒车进车位。偶然间,他发现临幢5号楼西北侧的一辆黑色轿车正开着车灯,一个矮个男子关了后备箱,匆匆离开。
“轰”的一声巨响,季某的妻子发现车外一瞬间火光冲天,现场惨不忍睹。季某发现,矮个男子再次出现,嘴里喊着“救救我娘子(妻子)”。
警察和救护车赶到了现场。这个名叫梁春雷的矮个男子和他受伤的妻子朱某花、岳父朱某兵一起坐上救护车。
背后迷情
2月11日,接到民警电话的梁春雷作为被害人家属再次接受了询问。此时,公安机关掌握到他有情人的情况,并在其与情人的上网记录中发现有购买爆炸装置的记录。
经过民警次日长达一小时的教育,梁春雷松口了。
这一切要从2010年说起。当年,梁春雷与相识6年的朱某花结婚,并居住在东辰公寓。2012年年初,梁春雷认识了万某,两人开始交往,并长期保持情人关系。
2012年10月,女儿梁某出生,岳父岳母便搬来同住,事情就此变得复杂。据梁春雷交代,自己与岳母因为带小孩等问题产生了矛盾,这也是夫妻二人吵架的原因。2013年下半年开始,梁春雷产生了与朱某花离婚的念头,但因为担心会遭岳母的反对,离婚一事久拖不决。
2014年9月,梁春雷产生了利用爆竹中的火药制作爆炸装置、炸死妻子朱某花的念头,以此“摆脱”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