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拿着一份有明显破绽的借款合同来到法院,要求李某夫妇返还本息800余万元。在法庭上,李某对此矢口否认,但他的妻子孙某声称借款真实。在被一审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后,唐某又弄出一份新证据上诉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面对原告唐某炮制出的证据以及他与被告之一的孙某两人漏洞百出的说辞,二审法院以判决和民事制裁断然说“不”。
12月14日,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认定唐某利用编造的书证提起诉讼虚构债权,具有明显恶意,并且与孙某恶意串通,于当日向唐某、孙某分别送达了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5万元的罚款决定书。
原告与被告妻子串通
原告唐某表示,其与被告李某于2014年2月26日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唐某借款人民币600万元给李某,期限为2014年2月28日至同年3月30日止。因李某拒不返还到期借款,故将李某及其妻子孙某告上法院,要求共同偿还借款及利息共计800万余元。
在法庭上,被告李某对这笔巨额借款矢口否认。他表示,2013年自己因交通事故被唐某撞伤,才与唐某结识。孙某虽是自己的妻子,但自2009年起两人就开始了离婚诉讼,而唐某与孙某的关系非同一般。所谓借款合同,是唐与孙两人恶意串通利用自己在其他材料上的签字拼凑而成的。对此,作为被告之一的孙某则声称借款真实,并解释借款的过程是唐某将600万元钱款陆续打到孙某的银行账户,孙某支取现金后再交给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