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漫漫申诉路
1999年7月20日,蔡金森从看守所转入监狱服刑。他在监狱中不敢申诉,害怕影响了自己减刑的机会。在狱中他努力工作,想通过良好的表现来争取早日出狱。
最后,蔡金森通过五次减刑,在2014年8月9日出狱。
21岁被抓,41岁刑满出狱,他在监狱里度过了人生中最珍贵的二十年。
出狱那天,蔡金森已找不到回家的路。
家里早已物是人非,亲人离散。母亲在他出狱的三年前去世。妻子在等了七年后,也嫁做他人妇。“离婚是我提出来的,刑都判了,我也没有那么狠心要她等”。
和现实世界脱节的蔡金森还没来得及适应这个世界,就开始着手申诉。什么律师事务所好,应该找什么样的律师,他一窍不通,只知道揣着亲戚接济的生活费往城里走,看见一个律所就一脚跨进去。
最后,一个律师为他写了一封申诉材料,收费500元。
在蔡金森身后还有三个依旧身陷囹圄的伙伴。许玉森被抓时25岁,结婚七年,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五岁,儿子三岁。随着许玉森的入狱,其失去至亲与经济来源的家庭跌入黑洞。
案件判决后,许玉森在法庭上对妻子唐玉梅大喊,“你一定要告,告到北京去”。唐玉梅记住了这句话,将儿女抚养成人后开始了漫漫申诉之路。
蔡金森在监狱里见过三个伙伴,内疚撕扯着他的心。许金龙和他关在同一楼。初次见蔡金森的时候,许金龙很生气,怨蔡金森害了他。后来,大家就聚在一起商量申诉的事情。
在蔡金森获释的前一天,许金龙拜托他出去之后一定要坚持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