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对于五人提出的名誉权损害赔偿、误工费用赔偿、家庭成员有关损失赔偿、工资社保收入损失赔偿申请,以及伸冤费用赔偿申请,阜阳市公安局称因前者“本机关不是赔偿义务机关”、后者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而拒绝受理。
张云等人还提出了赔偿因“刑讯逼供”造成的伤残赔偿金、医疗费,阜阳市公安局称“因无法确定本机关是否存在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而拒绝受理。
张达发称,此前还向阜阳市公安局要求追究当年刑讯逼供的办案人员的责任,但公安局称法院判决并未认定刑讯逼供,他们也未提供出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的证据。
张达发等人还要求阜阳市检察院介入追究当年违法办案人员的责任,但至今未得到回复。张达发称,他们打算近日到安徽省检察院再次反映自己的诉求。
安徽5青年杀人案再审被判无罪
张虎等五人故意杀人案7月17日再审宣判,五人被宣布无罪。此前,几乎没有任何直接的物证和人证,该案最终能够被定罪量刑,有赖于被告人口供及证人证言。然而,五名被告人及两名证人均控诉遭到警方刑讯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