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
专车送客 车辆被查扣
今年1月7日上午,使用滴滴专车软件在济南西客站送客的陈超,被执法人员查处,车辆被暂扣。2月11日,听证会举行后不久,他就收到了处罚决定书,被认定为构成非法营运,罚款2万元。
陈超认为,自己不算是非法营运,运管中心也无权认定自己的车是黑车,所以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济南客运管理中心撤销处罚。此事被称为“专车第一案”,从4月15日庭审到现在,经历两次延迟宣判,目前仍未有结果。
2014年2月
司机以使用滴滴软件接单为由“拒载”
上海的严先生上了一辆出租车后被驾驶员告知车辆已通过滴滴接单,严某认为,车辆当时处于待运状态,他拉开车门坐入车内,就意味着与被告之间的运输合同已经成立,被告驾驶员必须按照指示将其送往目的地。驾驶员以使用打车软件接单为由拒载,构成违约。
于是,严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原告为维护权益支出的费用,也就是律师费3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法院最终对严先生的诉求不予支持。 综合央广网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