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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批游客同罚:消费者无审查旅游成本义务

[2015-10-26 07:36:06] 来源:新浪 编辑:王亚军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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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期发生的内地游客在香港被殴致死事件,北京一旅游团参加低价港澳游要求旅行社退赔事件,“不合理低价”旅游团再度引起关注。针对屡禁不止的零、负团费旅游团及其所带来的强制购物、消费等问题,国家旅游局提示,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目前正在研究相关处理办法。

  8种行为被认定为欺骗、强制购物

  1 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

  2 旅行社、导游领队对旅游者进行人身威胁、恐吓等行为强迫旅游者购物的。

  3 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属于非法营业或者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

  4 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5 旅行社、导游领队明知或者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

  6 旅行社、导游领队收取购物场所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7 购物场所经营者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及购物场所经营者通过安排购物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处理】

  购物场所及其经营者也将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带游客进入此类购物场所。

  对旅行社和相关人处理与“不合理低价”上述处理方式相近。

  据国家旅游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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