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低价游咋鉴别“不合理”?
专家称普通游客辨别和维权有难度
对于什么是“不合理低价游”,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道,所谓“不合理低价”,具有几个明显特征: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的团费有的根本不足交通、住宿的最低成本,有的甚至“零”团费。这些完全不符合市场消费水平的旅游团特征很明显。
有业内人士指出,即使有《意见》明确了5种“不合理低价”行为,但消费者仍难以判断什么叫做不合理低价。“比如咱们讲到的赴港游,有的豪华的是1万,有的中等的就8千、7千,有的要3千,我没去购物过,不知道到底哪个是最低价,哪个是不合理低价游。”
有旅游行业专家指出,按《旅游法》,“不合理低价游”需要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低价招徕游客,诱骗游客消费,获得不正当利润。游客对于这三点的判别能力很差,普通游客很难掌握上述三方面的证据,难以为自己维权。
参与起草《旅游法》的专家向新京报记者介绍,在执法实践中,确实也存在证据难以收集全,难以固定证据等问题。现在虽然没有针对《旅游法》这条款的专门解释,但各执法部门更倾向于将上述三方面的行为统一看成一种“不合理低价游”的实际表现,只要有一种行为,就能认定为“不合理低价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