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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批游客同罚:消费者无审查旅游成本义务

[2015-10-26 07:36:06] 来源:新浪 编辑:王亚军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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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期发生的内地游客在香港被殴致死事件,北京一旅游团参加低价港澳游要求旅行社退赔事件,“不合理低价”旅游团再度引起关注。针对屡禁不止的零、负团费旅游团及其所带来的强制购物、消费等问题,国家旅游局提示,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目前正在研究相关处理办法。

  追问:低价游咋鉴别“不合理”?

  专家称普通游客辨别和维权有难度

  对于什么是“不合理低价游”,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道,所谓“不合理低价”,具有几个明显特征: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的团费有的根本不足交通、住宿的最低成本,有的甚至“零”团费。这些完全不符合市场消费水平的旅游团特征很明显。

  有业内人士指出,即使有《意见》明确了5种“不合理低价”行为,但消费者仍难以判断什么叫做不合理低价。“比如咱们讲到的赴港游,有的豪华的是1万,有的中等的就8千、7千,有的要3千,我没去购物过,不知道到底哪个是最低价,哪个是不合理低价游。”

  有旅游行业专家指出,按《旅游法》,“不合理低价游”需要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低价招徕游客,诱骗游客消费,获得不正当利润。游客对于这三点的判别能力很差,普通游客很难掌握上述三方面的证据,难以为自己维权。

  参与起草《旅游法》的专家向新京报记者介绍,在执法实践中,确实也存在证据难以收集全,难以固定证据等问题。现在虽然没有针对《旅游法》这条款的专门解释,但各执法部门更倾向于将上述三方面的行为统一看成一种“不合理低价游”的实际表现,只要有一种行为,就能认定为“不合理低价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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