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接到单位的解聘通知书的那一天,陆先生才得知,单位曾经通过快递公司给自己发函,要求他去上班,“否则后果自负”。
而他没收到快递的原因是,快递员把快递件放到了小区门卫处,一周后发现没人领,又擅自把快递件收回,既没有联系寄件人,也没联系收件人。尽管快递公司的电脑系统显示“已签收”,但实际上,那份快递件一直静静地躺在投递部一个麻袋里,没有开过封,完好无损。
2015年9月14日,江苏淮安市淮安区法院判决上海韵达速递有限公司赔偿陆先生交通费、误工费共计840元。法官认为快递员严重不负责任,如管理规范、认真负责,完全可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经过单位发“责令上班”函没收到被解聘
2014年4月,陆先生与江苏淮安宏创公司签订劳动合同。4个月之后,因为加薪问题,陆先生与公司发生争议,陆先生离开公司没再去上班。
据陆先生说,他是请假后离开公司的,公司让他回家等消息。
2014年9月的一天,陆先生突然收到单位寄来的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陆先生不明所以,与单位联系后才得知,单位在9月5日曾通过韵达快递向他发函,通知他“请在9月10日前来公司上班,否则后果自负”。而陆先生根本没有收到这个快件。
调查快递放小区门卫处一周没人领又收走
陆先生的代理律师、江苏冠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锋告诉法晚记者,“陆先生被单位解聘后找到韵达快递要求给个说法,他们在韵达快递的投递分部一个装邮件的麻袋里把邮件翻了出来。当时信函完好无损,没有开封。”
邮件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被打开,内容确如宏创公司所述,是要求陆先生9月10日前到公司上班的通知。宏创公司称,因为陆先生没有按函件中要求的时间来公司上班,所以向陆先生邮寄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