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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被灯砸索赔1000亿,路过警车躺枪

[2015-09-23 13:40:52] 来源:转载 编辑:王亚军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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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5年9月22日讯,一女子以名誉损失、荣誉损失等为由,将某餐饮公司与某公安厅起诉至法院索赔1000亿元,原因很简单,就是老太在路上被灯砸了,正好在该餐饮公司楼下,而那公安厅的警车正好路过……该案目前虽经法院释明,但仍坚持起诉。

  法官释法 为何不予受理?

  法官指出,按照最高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相关规定,原告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此外,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四种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本案中,高女士将某餐饮公司、某省公安厅列为被告,但未向法院提供任何证据材料佐证其起诉的事实存在,故其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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