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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日企劳动关系报告:加班思维不同易引发纠分

[2016-01-20 14:27:39]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陈哈哈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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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本企业以崇尚加班、终身雇佣制、照顾员工家庭而出名,它们在中国的个别工厂为何近年来频频爆出员工维权事件?

  2.过劳死认定:日本明确规定死前加班多久算“过重劳动”,中国可以借鉴

在华日企劳动关系报告:加班思维不同易引发纠纷

  日本东京,一名上班族在地铁上艰难地闭眼休息。

  记者:2015年日本休闲服饰品牌“优衣库”被爆其中国工厂存在经常长时间劳动及劳动环境恶劣等问题。在中国,在华日企的工人若是因大量加班导致过劳死,能否算工伤?

  周蒋锋:“优衣库”的新闻是2015年初被曝光的,当时是香港“SACOM”和日本“Human Rights Now”等三个非政府组织(NGO)在东京举行记者会时公布的“优衣库”中国工厂调查结果。日本媒体的报道称,位于广东省的两家“优衣库”工厂均存在经常长时间劳动的问题,工人每月劳动时间分别超出中国平均水平约110个小时和约130个小时。据称,工人基本工资很低,不加班则生活十分艰苦。

  作为世界知名企业,“优衣库”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即便对承包工厂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也负有责任。提供基本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用人单位的当然义务,工作时间是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之一。企业并不是只要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就符合守法合规要求,而是要确保劳动者必要的休息时间。

  不过,“优衣库”中国工厂作为制造型在华日企,又有其特殊性。一般来说,这类制造型企业给工人开出的基本工资很低,工人们不得不通过加班,来获得更为丰厚的加班工资,有时候一线工人的加班工资要比其基本工资更高。这种情况下,一线工人更愿意加班,也就造成了在华日企制造工厂经常长时间劳动。

  大量加班的常态存在会带来一系列问题,给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埋下隐患。例如,过劳死问题。过劳死算不算工伤?企业需不需要赔偿?在中国,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明确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作为视同工伤的一种情形。我认为,如果劳动者在生前长期大量加班,即便无法认定工伤,在能够举证证明公司存在侵犯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的情况下,公司仍然存在以侵权为由被要求承担部分损失的可能性。

  在“过劳死”频发的日本,已经形成相对完善的“过劳死”立法。日本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过劳死认定标准”,主要包括长时间疲劳的负荷过重、工作时间外“过重劳动”和“劳动状态”等三项内容,如当疾病发生前的一个月内劳动者加班100小时以上,或疾病发生前的6个月劳动者平均加班80小时以上,其疾病即被推定为因雇佣导致的疾病,符合“过重劳动”的标准,并因此被认定为工伤。此类立法有可能今后被中国法律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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